房产赠予公证了还能要回吗

南京一男子赠与女友房屋并公证分手后不履行 法院判还清贷款并过户南京的一出典型案例中,一名男子赠与女友一套房产并进行了公证,然而在他们分手后,男子后悔并试图撤销赠予,但法院判决男子必须偿还房屋的贷款并将房产过户给女友。在这起案件中,男子与女友在恋爱期间约定了财产归属,男子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女友,并进行了公证。然而,在他们分手还有呢?

男子赠与女友房屋并公证但分手后不履行 法院判还清贷款并过户成年人的有些行为没法后悔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日披露一起案例,一男子赠与女友房屋,经公证后又反悔,分手后被前女友诉至法院,要求其还清贷款涤除抵押权后过户到她名下。法院判决原告胜诉。北北和南南原系恋人。男方北北名下有一处房产,为表示和女友南南是什么。

公婆将房产赠与儿媳,其他子女不服欲要回,法院:儿媳已尽遗赠约定义务,...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平。二老去世后,顾平拿出遗赠扶养协议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,老二李念认为大嫂顾平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,不认可遗赠扶养协议。双方争执不下,李念便起诉至法院,请求二老名下的房产份额应按照之前的公证遗嘱继承。李念认为,父母立有公证遗嘱在是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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