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与房产后可以再贷款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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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一男子赠与女友房屋并公证分手后不履行 法院判还清贷款并过户男子后悔并试图撤销赠予,但法院判决男子必须偿还房屋的贷款并将房产过户给女友。在这起案件中,男子与女友在恋爱期间约定了财产归属,男子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女友,并进行了公证。然而,在他们分手后,男子试图撤销赠予,理由是他认为自己在赠与房产时并未完全考虑清楚,并且他认为好了吧!
男子赠与女友房屋并公证但分手后不履行 法院判还清贷款并过户知道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;“目前房贷尚未清偿完毕,仍由我继续偿还,如贷款没有还清且需要办理变更手续时,我会提前清偿完毕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;“该赠与不附条件,对我的日常生活无影响,我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,也有能力日后重新购房。”后两人感情不和分手,北好了吧!
母亲厦门买的房被儿子赠予儿媳,儿子: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》并支付了首付款、契税以及大部分按揭贷款等费用,相关凭证原件均由魏女士保管。2013年至2022年,魏女士将房产后面会介绍。 以遗失补证为由申请补发房产证,并将一半产权赠与妻子。魏女士发现后,将儿子告上法庭。法庭上,魏女士出示了相关凭证以及与租户的聊天记后面会介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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